分子靶向治疗的疗程目前尚无统一标准,一般对于晚期患者,应用靶向治疗后如果出现肿瘤缓解或稳定,应当长期坚持应用,除非疾病进展,或出现难以耐受的严重毒副反应。根据药物性质和作用靶点,在肺癌治疗中常用的靶向治疗药物有以下两类。 第一类是针对肿瘤血管的,包括抗血管内皮细胞生长因子的单克隆抗体和血管内皮抑素。前者的代表药物是阿瓦斯丁(Avastin,贝伐单抗),后者的代表药物是国产的恩度(Endostar)。 第二类是作用于肿瘤细胞信号传导通路的小分子物质,比较常见的是肿瘤表皮生长因子受体抑制剂,代表药物包括易瑞沙(吉非替尼)、特罗凯(厄罗替尼)等,临床应用较为普遍。 分子靶向治疗治疗前后一定要有一个疗效的评估,一般在2个月的时候进行复查,确定是不是获益人群,是否值得进一步治疗下去。 国内外大量临床研究证实,抗血管生成类靶向药物如贝伐单抗或恩度等可以和化疗联合使用,能够提高肿瘤缓解率和远期生存。但是小分子类物质如易瑞莎或特罗凯不主张与化疗联合使用,因为到目前为止的研究结果表明,这样联合并没有取得期望中的增效作用。一般主张先做化疗,化疗无效以后再改靶向治疗,这样比较稳妥。 (责任编辑:admin) |